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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校长应知应会卡
1.国家给学校的钱有哪些?
主要有四大项:一是按照教师人头核发的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发放;二是按学生人数和定额标准核拨的公用经费,三是按项目核给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大型大型设备购置等用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具有专门用途的经费,四是按学生人数核定的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采购)和按困难学生人数核定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2.学校应如何要钱?
学校日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所需的钱都要编制经费收支预算,由县教育局报县财政局审批。预算批复后,资金会拨到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学校就得到想要花的钱了。
3.学校的钱谁来管,怎么花?
学校的钱由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按规定从核算中心提取备用金用于日常支出,并及时去核算中心报帐。学校在核算中心的钱,由学校来花,其它人和单位无权来花。
学校花钱要按批准的预算花。一是专款专用,公用经费不能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不能用于发放工勤人员工资,不能用于偿还学校债务,也就是说用于学生的钱不能用于教师。二是调整预算要报批,不能自己随便改。三是花了钱要公示,要经得起审计和检查。
4.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干什么?
一是“过日子”,如水、电、暖、交通、邮电等。二是教育教学支出,如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业务与管理、文体活动等。三是教师培训,按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5、每年每个学生最少应拨多少公用经费?
农村小学2008年295元,2009年提高到350元,农村初中2008年445元,2009年提高到550元,这是最低标准,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
6.学校应如何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一是落实国家标准。小学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二是补助的发放要及时、公平、公正,不许挤占、挪用、截留。三是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要及时进行公示,不许弄虚作假。
7.目前学校还能收哪些费?
只能收作业本费(已免地区除外)和住宿生住宿费,自2009年起,食宿费也不再收取。除此之外,不能再收任何其他费用。
8.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校长应负什么责任?
违反《会计法》,伪造、毁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应对学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9、校舍安全谁来负责?
学校校舍出现险情隐患,校长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县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维修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也就是说,有险情不报告责任在学校,接到报告不改造责任在政府。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二○○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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