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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进行教学能力考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03   字体: [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95日将对申报潍坊市第三批特级教师的推荐人选进行教学能力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办法

1.考查形式:以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

2.学段划分:按申报人选情况分为小学组(幼儿园、特教学校)、初中组、高中组、综合组(校长、教研机构人员、职业学校人员)。

3.说课、答辩程序:

参加考查的教师按学段、学科在规定时间、地点抽签确定说课、答辩顺序和课题。

参加考查的教师在指定地点进行说课准备(40分钟)。

参加考查的教师现场说课(15分钟)。

参加考查的教师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5分钟)。

专家组评委评定说课、答辩教师成绩,提交市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

二、时间、地点

参加考查的教师95日上午700前到潍坊师范学校(寒亭区幸福路206号)报到,720时在潍坊师范学校艺术楼前持本人身份证抽签确定说课、答辩顺序。

三、其它事项

(一)参加考查的教师由各县市区统一带队组织参加说课、答辩。如有需要者,食宿可由潍坊师范学校协助安排,费用自理。请将带队人员名单于94日下午500前反馈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吴爱友;联系电话:879897813869609079

(二)参加考查的教师所用教材自带,教材版本必须与本人前期提报的教材一致。不准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教辅设备和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和说课、答辩现场。

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说课、答辩是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各推荐县市区、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本人,并派人带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说课、答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说课、答辩的,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违反说课、答辩有关规定的,取消评审资格。

 

 

                              潍坊市教育局

                           〇〇八年九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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