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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学科应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项目成果鉴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10-30   字体: [ ]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教办字[2006]28


 

关于做好各学科应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项目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潍教办字[2006]14号《关于加强信息技术在学科课堂教学中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学科应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项目成果的申报、验收和评定,现将有关项目成果鉴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内容
    1、各学科应用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和学案设计;
    2、各学科主题资源网站;
    3、各学科应用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和主题资源网站的个性化应用成果,包括课堂实录、教学课件和教学设计。
    二、成果鉴定申请
    县市区分工学科项目成果申请鉴定时间为6月20日-7月31日,项目鉴定可以按成果内容逐项进行,也可以按学科整体进行。申请鉴定前,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分工学科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每类成果均由高分到低分完成自评。
    2、形成项目申请鉴定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项目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果的突出特色,项目成果应用情况等等。
    3、项目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人员落实,专题会议,培训交流,自评组织,以及有关文件、通知、记录等等。
    三、成果鉴定办法
项目鉴定实行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和成果应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过程性评价占20分,结果性评价占70分(其中成果优秀率指标占35分,合格率指标占35分),成果应用占10分。
    1、过程性评价以查看项目期间的档案材料为主;
    2、结果性评价采取县市区自评和市级复评的形式进行,市级在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聘请有关专家确定项目成果的优秀率和合格率;
    3、成果应用评价采取网上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要求在该课节主题资源网站上设立“示范课例”栏目,并将个性化应用成果上传到相应位置。
    四、项目成果表彰
    1、根据县市区分工学科项目成果质量划定评定等级,兑现奖金,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06年潍坊市教学成果奖评选。
    2、对优秀项目成果颁发证书,各学科应用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和学案设计获奖证书相当于电教论文,各学科主题资源网站获奖证书相当于课件,优秀课例获奖证书相当于电教优质课。
    3、当年度参加三项成果评选全部为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可以直接参加单独组织的“潍坊市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能手”评选。
    4、当年度有二项成果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教师,以及在分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市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可以直接参加单独组织的“潍坊市优秀电化教育研究人员”评选。
    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市教育局重点工作,选准工作着力点,突出工作重心,抢时间,争主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本地有关部门和基层学校,高效优质地创造更多优秀成果。

                                   二OO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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